张家港保税区昆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印章作废声明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26年5月18日作出(2026)苏 0582 清申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张家港保税区昆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昆仑国际贸易公司)强制清算一案,2026年5月25日作出(2026)苏0582强清11号决定书,指定江苏致邦(苏州)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管理人未能接管到昆仑国际贸易公司的财产、印章(包括公章、财务印章、法人名章、合同专用章等)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管理人特此声明: 昆仑国际贸易公司的全部印章自2026年5月18日起作废。自2026年5月18日起,因上述作废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债务人及管理人无关,债务人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 2026年5月18日之前已经形成的法律关系,需管理人追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张家港保税区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