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关官网5月6日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一家贸易公司因走私进口奶粉等货物计税价格约392万元,偷逃应纳税款约97万元。宁波保税区海关决定科处罚款人民币近62万元、没收该部分走私货物、追缴部分走私货物的等值价款约177万元。
该公司涉及此前“爆雷”的跨境电商平台“海带网”等。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1月至2024年9月期间,当事人童时(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的情况下,在杭州诚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另案处理)控制的“海带网”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以及“杭州优买科技有限公司”等其他平台,自行或伙同平台工作人员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和购物额度订购奶粉等母婴用品,将应当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申报进口的货物通过跨境电商方式走私进口,通过伪报贸易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走私进口奶粉等货物共计79145件。经计核,上述走私货物的计税价格共计人民币3924229.36元,应缴纳税款共计人民币1344273.78元,偷逃应纳税款共计人民币972708.46元。
对于当事人2019年10月至2024年3月期间在“海带网”平台刷单走私进口货物所涉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该部分违法行为科处罚款人民币618900元。
对于当事人2017年1月至2024年9月期间在其它平台刷单走私进口货物所涉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没收该部分走私货物。鉴于该部分走私货物已在境内销售,无法没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追缴该部分走私货物的等值价款计人民币1775685.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