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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4瓶假茅台,厦门法院判贸易公司退赔超12万元

2026年08月20日 01:50
 

近日

厦门法院发布五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涉及电子产品保修

骑手安全保护、餐饮消费维权

农产品种子质量、教育机构纠纷等

民生领域“小切口”

在这些典型案例中

一起涉及假冒贵州茅台酒

产品责任纠纷案引发关注

法院依法支持消费者十倍赔偿请求

彰显了司法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

“零容忍”态度

有力震慑不法行为

2022年,赖某从厦门某贸易公司购买了4瓶“贵州茅台酒”。2024年,因对酒品真伪产生怀疑,赖某向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这四瓶酒并非该公司生产(包装),确认为假冒产品。

图片由AI生成

随后

赖某向集美区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厦门某贸易公司退还货款11120元

同时要求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图片由AI生成

集美区法院审理认为:

法官介绍:

本案明确了经营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食品的法律责任。经营者不能证明其销售食品来源合法,也不能证明已尽到进货审查义务的,应当认定其存在过错,依法承担“假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责任。这一判决既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食品安全具有警示意义。

※ 编辑:胡婧 ※ 校对:张铭革